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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权保护团,为漫画家朱豪民之子提供特殊教育教师支持..部署专职督学官[Star Issue]

发布:

Yoon Sangge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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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豪民,特殊教育教师A女士 /照片=NEWSIS
朱豪民,特殊教育教师A女士 /照片=NEWSIS

京畿道教育厅教权保护团针对被控对漫画家朱豪民之子实施情感虐待的特殊教育教师,展开了贴身支援。

据京畿道教育厅15日透露,直属教育监的教权保护团近期将特殊教育教师A女士的相关案件归类为“儿童虐待举报”案例,并决定对该教师提供支援。

教权保护团在接到侵害教权举报后,将其划分为“儿童虐待举报”、“教育活动侵害”或“恶性投诉”三大领域之一,随后通过案例审查判断是否需由教权保护团直接介入支援。

经此程序,教权保护团首先为A女士配置了1名专职常任教权保护督学官。据悉,此举是考虑到与A女士相关的案件已持续数年,基于案件的严重性而作出的决定。

为提供法律及咨询支援,教权保护团计划从通过公募选拔的300名教权保护专职人员中额外指派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涉事教师进行一对一定制化支援。

A女士因涉嫌于2022年9月13日在龙仁市某小学特需学习班教室对朱豪民之子(当时9岁)说出“品行非常恶劣”、“讨厌。讨厌死了。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真的很讨厌”等情感虐待性言论而被起诉。

A女士的上述言论被朱豪民的妻子提前放入儿子外套中的录音笔所录下。据此,朱豪民方面以儿童虐待嫌疑向警方举报,调查随即展开。

随后的审判中,一审由水原地方法院刑事9部独任法官审理,针对A女士违反《关于处罚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例法》等罪名,作出了200万韩元缓刑判决。一审判决认可了录音文件作为证据。虽然认定A女士的部分指控成立,但考虑到其整体言论具有教育目的的意图而予以酌情从轻。缓刑是指对较轻犯罪暂缓宣告刑罚,自缓刑之日起满2年后,该判决在事实上视为无效。

然而,水原地方法院第6-2刑事上诉部撤销了针对A女士的一审原判,并宣判无罪。

二审审判部认为:“受害儿童的母亲将开启录音功能的录音机放入孩子衣物中让其带去学校。课堂内进行的被告人与受害儿童之间的对话录音记录,属于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未公开的他人间对话’,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接着指出:“虽然主张受害儿童患有自闭症障碍,且认为在母亲帮助下进行对话录音是合理的,但受害儿童与母亲显然是独立的人格体。不能将母亲的录音行为与受害儿童的录音行为视为同一。由于是通过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获取的,难以认定其证据能力。尽管通过基于录音文件的内容、起诉书等可以确认内容,但难以认定因果关系。”并解释无罪理由称:“即使综合审查检方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发表了所述言论,且缺乏足以支持该认定的证据。”

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是否认可录音文件的证据能力。此次上诉审审判部认为不能将秘密录音作为有效证据,从而推翻了原判。在A女士被宣判无罪后,法庭旁听席上有人欢呼,也有人痛哭失声。此外,法院外也发生了教师团体与支持朱豪民一方人士之间的高声争执。

当时审判中,朱豪民及其妻子也出席了庭审。夫妇二人在审判结束后表示:“虽然感到难过,但尊重法院的判断。”

此后,检察厅对二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正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另一方面,朱豪民在二审结果出炉后不久通过其YouTube频道表示:“今天,关于我孩子遭受情感虐待的案件有了二审判决。二审审判部并未直接处理是否构成虐待的问题,而是以证明该行为的证据法律效力为中心进行判断,最终宣判无罪。虽然此次结果与我们的期望不符,但我们尊重法院的决定。”

随后朱豪民补充道:“据悉检察厅正在审查是否上诉,我们家族将安静地关注这一过程。对于如何证明对表达困难的障碍儿童的虐待行为,至今仍未找到答案,心情沉重。”他进一步表示:“暂时会安静地守护在孩子身边。即使暂时离开现场,也不会忘记大家的心意与支持。我们家族将长久铭记这份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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