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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朴秀洪同居说"嫂子"反省轻率的言行"檢,二审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发布:

Heo Jihyung

*此内容由AI翻译生成。

=涉嫌挪用朴秀洪片酬等20亿韩元的亲哥哥朴某和嫂子李某。
=涉嫌挪用朴秀洪片酬等20亿韩元的亲哥哥朴某和嫂子李某。

检察机关对涉嫌散布广播人朴秀洪夫妇的虚假事实,损害名誉而被移交审判的朴秀洪的嫂子,在二审中也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5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抗诉1部对李某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损害名誉)进行了终审判决。

当天,检察机关驳回被告人的上诉,要求法庭判处与原判求刑相同的有期徒刑10个月。

李某涉嫌以诽谤朴秀洪夫妇为目的,在kakaotalk聊天群中传送朴秀洪在广播活动当时与女性同居等虚假事实的信息而被起诉。

李某方面当天否认嫌疑,主张无罪。 李某方面主张:"很难认为检察官的公诉事实在没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得到了证明","被告在受害者家里多次目击了女性物品,以此为基础,有相当多的理由相信受害者和女性一起生活"

=朴秀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朴秀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接着,他补充说"对于受害者通过媒体公开讨论家庭财产问题,被告人试图解释自己和家人的委屈,并纠正事实关系","主要动机不是诽谤,而是解释。 防御性应对的性质很强。"

李某通过最后陈述表示:"虽然是和熟人之间的非常私人的对话,但是因为这次对话给朴秀洪、金多艺带来了伤害,对此表示歉意。 我感到惭愧的是,他的言行不够智慧和轻率","我明白了这是多么愚蠢和惭愧的行为。 我会深刻反省,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会成为无愧于孩子们的母亲。"

此前,一审判决李某罚款1200万韩元。 当时裁判部认为:"李某以诽谤丈夫和受害者为目的犯罪,通过网络留言等扩散虚假事实,犯罪性质恶劣。"

另外,李某的上诉宣判日将于7月23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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