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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再次站在了歌手柳承敏一边。
2日,首尔高等法院行政8-2庭就柳承敏针对洛杉矶总领事馆提起的拒绝签发签证处分撤销之诉的二审宣判日开庭审理,并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原告胜诉判决。
当日,审判庭指出:“驳回被告的上诉及原告的附带上诉。上诉费用由各自承担。”
1997年出道的柳承敏在人气正盛之际,曾在节目中郑重承诺将入伍服役。但2002年他以演出为目的出国后,取得美国国籍,从而免除了兵役义务。
此后,随着逃避兵役的争议爆发,法务部依据出入境管理法阻止了柳承敏入境。

最终,柳承敏在2015年年满38岁时,向洛杉矶总领事馆申请了海外同胞签证(F-4)。这是依据旧《海外同胞法》,即使因逃避兵役目的丧失国籍,年满38岁也可赋予海外同胞居留资格的规定。
但洛杉矶总领事馆拒绝了柳承敏的签证签发,柳承敏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拒绝决定。此后,柳承敏在最高法院两次获得终审胜诉判决。
尽管如此,2024年6月,洛杉矶总领事馆再次拒绝签发签证(Visa),柳承敏于同年9月提起拒绝处分撤销之诉,并针对法务部提起入境禁止决定不存在确认之诉等,展开了第三次诉讼。
与此相关,去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洛杉矶总领事馆对柳承敏的第三次签证签发拒绝处分,支持了柳承敏,但洛杉矶总领事馆方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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