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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笑星朴娜莱方面就引发矛盾的前经纪人未处理辞职的争议表示"这是目前法律上正在争吵的事件",透露了此前不为人知的内部情况。 与朴娜莱的意愿无关,进行了理事登记,选任过程本身就有问题。
据明星新闻采访结果显示,A某和B某目前与朴娜莱及所属公司N.Park处于严重的矛盾关系,但在法人登记簿上,A某和B某仍然是N.Park的社内理事。
对此,朴娜莱方面1日对Star News表示:"公司内部董事登记是在没有朴娜莱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目前正在接受法律判断","当初没有允许经纪人(A某、B某)进行公司内部董事登记" 接着主张:"接到代表理事相关文件的经纪人没有任何报告就进行了登记。" 目前,安帕克代表理事登记为朴娜莱的母亲姑姑。
朴娜莱在准备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的过程中,向全体经纪人传达了委任状、法人印章、印章等相关文件,但是他们利用相关文件自行进行了公司内部理事登记。 朴娜莱方面强调,在此过程中存在虚假报告和伪造私人文件的情况,相关事件也将通过调查查明。
相反,全经纪人方面却提出了相反的主张。 A某反驳道:"(朴娜莱)说'现在登记簿上只有本人和妈妈的名字,非常危险,肯定会被发现,所以应该把我和组长登记为公司内部理事'","带着必要的文件去法务士那里登记理事吧" 围绕公司内部董事登记经过,双方的主张出现了尖锐的分歧。
朴娜莱方面还强调,A某和B某目前在法人公司登记上仍然是公司内部理事,因此解雇也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事情。 朴娜莱方面表示:"解雇公司内部董事不是朴娜莱可以独断处理的问题","要召开股东大会,还要得到股东们的同意。" 接着,他补充道"乍一看,朴娜莱可能会对公司放手,故意放任不管,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前经纪人提出辞职申请,在程序上可以最快地进行整理"

此前,A某和B某于去年9月26日就任N-PARK公司内部理事,同年10月13日登上了法人登记。 同一天,朴娜莱的母亲高某也就任代表理事,完成了登记。 但是A某和B某主张职场内的欺凌和作威作福受害等,于去年11月从安公园辞职,之后与朴娜莱继续进行民事、刑事上的法律斗争。
公司内部理事相当于管理人员,而不是劳动者,辞职只是意味着劳动合同关系的结束,不会立即导致理事地位的辞职或消失。 A某和B某是否正式提交了辞职信尚未得到确认。 但是考虑到离开公司这一点,辞职本身也有可能被解释为表明了辞职意向。 另外,反映在法人登记簿上的变更登记应由公司进行。 因此,即使辞职,如果不进行登记变更程序,在登记上也会维持"现任理事"的地位。
A某最近对Star News表示:"已经离开公司了,很难理解为什么还留任理事","因为是法人,所以登记注销应该由朴娜莱方面进行,我们这边无能为力。 即使被登记为理事,也完全没有利益,也没有股份。"
另外,朴娜莱和前经纪人从去年年末开始围绕作威作福、贪污等各种疑惑展开了攻防战。 A某和B某主张在职期间受到职场内的欺凌、特殊伤害、代理处方、未支付进行费等损失,并对朴娜莱提出了相当于1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对此,朴娜莱表示,前经纪人以虚假主张为依据,要求巨额金钱,并以恐吓未遂及业务上贪污的嫌疑进行了反诉。 另外,通过"注射姨妈"进行非法医疗行为的疑惑也成为了争论的中心。
据悉,朴娜莱以起诉人身份在龙山警察局完成了两次调查,A某在接受被告人调查后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 A某表示"这是健康上的原因",预计本月内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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