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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河允,起诉《学暴》损害名誉之后.."调查结果显示,后辈'无嫌疑'。" [Star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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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Nara

*此内容由AI翻译生成。

=演员宋河允。
=演员宋河允。

演员宋河允(40岁•本名金美善)以损害名誉等嫌疑起诉了提出自己校园暴力加害疑惑的同窗A某,对此警方做出了"不移交"的决定。

《money today》25日独家获得了有关宋河允学暴嫌疑的调查结果通知书并进行了报道。 据此,警方于去年8月25日受理了宋河允同学A某因涉嫌《信息通信网法》上的名誉毁损、妨碍业务、威胁等被起诉的事件。

此前,2024年4月A某通过JTBC《事件班长》等节目提出了宋河允的校园暴力加害疑惑。 2004年8月,高中2年级时,宋河允曾遭到某年级前辈宋河允的殴打,并说"宋河允叫到游乐场打了1小时30分钟的耳光。 莫名其妙地被打"。 另外,A某表示,宋河允在高中毕业前夕因牵连集体暴力而被强制转学。

但是宋河允方面否认说:"和A某没有见过面","没有对A某行使任何暴力,也没有因学校暴力强制转学过。" 宋河允法律代理人去年7月表示:"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证明A某主张虚假的公共机关资料及公证陈述书和证据。 高中时和班主任也联系上了,宋河允因为学校暴力被强制转学的主张是闻所未闻的",表明了正式立场。 同时还告知了以损害名誉、妨碍业务、威胁罪等嫌疑起诉A某的事实。

但是海外居住者A某亲自入境积极接受了调查,并表示"加害者起诉受害者,我认为是错误的",预告了10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诬告罪等反诉。

因此,警方在受理案件6个月后的今年2月19日决定不移交A某。 宋河允以A某为对象提出的名誉毁损被处以"没有罪",对于妨碍业务和威胁,以证据不足为由被处以"没有嫌疑"的处分。 "无罪"是嫌疑事实属于犯罪构成条件,但存在正当防卫、正当行为等违法性雕刻理由时下达的不起诉处分之一。

据悉,宋河允方面目前对此提出了异议申请,检察机关正在重新调查事件。

另外,宋河允在校园暴力风波中于去年7月与金刚by starship的专属合约到期而分手。 最后的演艺活动是出演2024年的电视剧《和我丈夫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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