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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15亿韩元"杨致胜,下令离开后擅自运营健身房最终审判行:"没有条件腾出建筑物" [Star Issue]

发布:

Choi Hyejin

*此内容由AI翻译生成。

=杨致胜。
=杨致胜。

据悉,健身教练杨致胜涉嫌在公共停车场擅自运营健身房,目前正在接受审判。

13日,据新闻1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9日对涉嫌违反公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而被起诉的杨致胜进行了第一次公审。

此前,法院对杨致胜下达了罚款100万韩元的简略命令,但杨致胜对此不服,请求正式审判。

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民间事业者的建筑物管理期限于2022年11月结束,但杨致胜在首尔江南区论岘洞公营停车场建筑物内继续运营健身房。 据判断,管理权转移到江南区后,继续使用该设施进行营业,擅自使用了公有财产。

对此,杨致胜主张,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从江南区厅和租赁人那里得到建筑物管理期限结束的事实。 他说:"我向江南区厅咨询了是否可以租赁,得到了没有问题的答复,所以签订了合同","甚至有人说'营业10年、20年,多赚钱'。" 接着说明道:"因为保证金也没有收回,所以不能立即离开建筑物。"

另外,杨致胜(音)于2019年在首尔江南区某建筑物内开设了健身房,但在运营3年多的2022年接到了江南区厅的退房命令。 杨致胜当时也主张,在签约过程中没有接到建筑物管理期限结束的消息,因此遭受了约15亿韩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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