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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尚哲性关系曝光"第16期英淑名誉毁损罚金刑最高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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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n Sangge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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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我独自生活》
/照片=《我独自生活》

SBS Plus、ENA《我独自生活》第16期英淑因侮辱罪被最高法院判处200万韩元罚金,该判决已最终确定。

据明星新闻确认,最高法院于16日驳回了针对第16期英淑以违反《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案》(名誉毁损)及侮辱罪起诉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予以确定。

据此,大邱地方法院刑事10部独任法官于2025年7月9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以及大邱地方法院刑事高等法院第2-1部于今年4月10日作出的二审判决均被最终确认。

随后,第16期尚哲表示:“三年时间对我而言绝非短暂。不实言论反复传播,在此过程中,不仅我本人,我的家人和周围的人们都受到了巨大伤害。今天的判决虽无法挽回那段时光,但至少确认了真相即便需要时间也终将大白,且肆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必将承担责任,这是一份具有意义的判决。”他还表示:“衷心感谢至始至终相信我并支持我的人。希望此次判决能成为再次确认的一点:在在线空间内,未经核实便进行曝光和人肉攻击,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受到保护。”

此前,一审法院指出:“所有内容均不属于公众需知悉的公共关注事项,也难以认定为属于此类。同时也不符合公共利益”,并综合考虑了“经济状况不佳、独自抚养子女、对事实关系本身均已承认”等因素,判处200万韩元罚金。

随后,第16期英淑当时表示:“并无诽谤目的或毁损名誉的故意,系出于公共利益及自我防卫、澄清说明之必要而为之。属于正当防卫或正当行为,相关依据条款违反宪法”,并以事实认定错误、量刑不当等理由提出上诉。但法院指出:“即使在公共空间中对方存在过错,实施此类行为也难以认定为正当行为”,并强调“维持不违反宪法的先例依然存在”,因此“无法全部采纳被告主张,整体上一审判断具有合理性”,从而说明了驳回理由。

第16期英淑因在网络上发布内容称其与第16期尚哲交往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而引发争议。第16期英淑共四次被指控犯有损害受害者名誉及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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