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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指出,证券期货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永丰违反会计处理标准的行为进行调查、公开监理结果的同时,表决了严惩措施,永丰监查委员会的监督功能没有正常启动。
证券期货委员会最近公开了对永丰事业报告书等的调查、监理结果,表决通过了罚款、指定监查人3年、对前任代表理事的罢免劝告相当、对负责职员和前任负责职员的罢免(免职)劝告及停职6个月、要求纠正等。
指出事项包括,对周边林地和冶炼厂下部的土壤净化补充负债、地下净化补充负债过少计入、冶炼厂有形资产损伤损失过少计入等。
据分析,特别是包括对前任代表理事的罢免劝告相当的措施,金融当局对事件做出了重大判断。 会计业界认为,罢免代表理事的建议是在被认定为故意性的高阶段制裁下征收的,因此此次措施力度并不轻。 据分析,在进行过少计数的当时,代表理事已经辞职,因此采取了"相当于解雇劝告"的措施,而不是解雇现任代表理事。
据证券期货委员会的资料显示,永丰就冶炼厂周边地区污染土壤净化命令明确了法律净化义务,但并没有认识到2021~2022年的充当负债。 有人指出,2023~2024年是以相关法规不允许的净化方式为前提计算充当负债的。 另外,对于冶炼厂下部污染土壤,虽然满足了识别充当负债的条件,但得到了没有识别充当负债的判断。
地下水净化相关的充当负债过低计算规模也很大。 据金融委员会资料显示,永丰的地下水净化充当负债过低计入金额在2023年和2024年分别为1114亿韩元。 证券期货委员会认为,永丰根据2019年地下水污染防止命令,承担了对冶炼厂污染地下水的法律净化义务,但并不是今后净化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而是只与净化企业的实际合同金额反映为充当负债。
监查委员会的责任论也受到了指责。 据永丰事业报告书显示,监查委拥有对理事等人的营业报告要求、公司业务和财产状态调查、财务报表理事会批准同意等权限。 有人指出,直到金融当局严惩为止,是否充分检查了会计处理问题。
监查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也是另一个指责事项。 2021年时任审计委员的A社外理事从2022年4月开始担任审计委员长。 好的企业支配结构研究所曾在2023年永丰定期股东大会议案分析报告书中表示:"A候选人曾与永丰集团同一人张亨镇名誉会长在同一时期就读于同一大学",认为社外理事独立性存在问题,因此建议反对。
业界一致认为,永丰监查委员会对违反充当负债过低计入等会计处理标准一事,应该透明地公开在该会计处理过程中收到了什么样的报告,并进行了怎样的讨论。
因此,以环境团体和市民团体等为中心,要求对负责人采取法律、行政措施,同时公开内部控制、会计管理系统改善方案。 另外,有人指出,监查委有必要进行自我调查和公开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另外,永丰表示对证券期货委员会的措施有异议。 永丰通过公告表示:"将进行包括申请停止执行及提起行政诉讼在内的法律程序,今后也将为透明、可信赖的会计处理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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