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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怀孕"为借口向孙兴慜(34岁•洛杉矶FC)勒索巨额钱财的20多岁女性和共犯在二审中也被判实刑。
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抗诉2-1部(郭正汉、金勇熙、赵恩雅部长法官)在因涉嫌恐吓等嫌疑被起诉的20多岁女性杨某和共犯40多岁男性龙某的上诉中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2年。
裁判部没有接受被告人提出的误认事实和量刑不当等主张。 裁判部表示:"从原判详细说明的情况来看,可以认定梁某和龙某共谋犯下恐吓未遂的罪行","一审以后情况没有变化,从犯罪结果等来看,一审的刑罚并不重",表明了驳回上诉的理由。
杨某等人涉嫌于2024年6月威胁孙兴慜向大众揭露怀孕事实,以封口为名骗取3亿韩元。 据检方调查结果显示,梁某当初想以其他男性为对象索要钱财,但失败后将对象换成了孙兴慜。 据悉,孙兴慜方面担心作为著名运动员将遭受的社会影响和职业生涯打击,所以提供了资金。
此后,梁某在购买奢侈品等方面挥霍了敲诈来的3亿韩元。 遇到生活困难后,他又与恋人龙某合谋再次犯罪,从今年3月到5月,向媒体和家人提出怀孕及堕胎事实,要求追加7000万韩元,结果被抓住了把柄。
此前,一审裁判部就梁某的罪行指出:"虽然梁某认为胎儿是孙兴慜的孩子,但陈述不一致,很难接受主张","从孙兴慜那里得到的3亿韩元从传统观念来看,被认为是因终止妊娠而产生的精神损失费,金额太大了。"
接着,他指责道:"从名人特性上处于犯罪脆弱地位的孙兴慜那里以此为借口收取了巨额资金,犯罪性质恶劣。" 对于孔范龙(音)也曾表示:"不是单纯的威胁和要求,而是利用孙兴慜是名人的这一点,向广告主和媒体等宣传,并付诸于行动。"
另一方面,杨某在此次二审审判过程中表示"想向孙兴慜选手道歉","希望原谅不成熟的错误",但未能推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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