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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足协曾为过往赛事的裁判长,向访韩的国际裁判提供性招待的事实被曝光,引发舆论哗然。足协方面解释称,此事发生在前任郑梦奎Jeon (Chairman)与现任赵重渊Jeon (Chairman)任内,目前法人卡系统已全面整顿并严格遵守。然而,在舆论本就对韩国足协持负面态度的背景下,这一消息无疑使其处境更加艰难。
据JTBC 6日报道及足球界相关消息,韩国足协确认曾在2011年至2012年间向包括外籍裁判与监督人员在内的20人提供性招待。涉及的比赛为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在韩国举行的世界杯预选赛、奥运会预选赛共3场,以及4场友谊赛,合计7场比赛。
具体而言,确认存在向裁判提供性招待的比赛包括:2011年3月A代表队与洪都拉斯的友谊赛(4-0胜)、奥运会代表队与中国队的友谊赛(1-0胜)、同年6月A代表队与塞尔维亚的比赛(2-1胜)、9月2012年伦敦奥运会预选赛与阿曼队的比赛(2-0胜)、10月与波兰队的友谊赛(2-2平)、2012年2月2014年国际足联巴西世界杯预选赛与科威特队的比赛(2-0胜),以及3月伦敦奥运会预选赛与卡塔尔队的比赛(0-0)。除一场向1名监督人员提供性招待的奥运会预选赛外,其余6场比赛均向2至4名裁判提供了性招待。
韩国足协员工为向这些裁判或监督人员提供性招待,代为支付了从数十万韩元到高达100多万韩元不等的费用。性招待发生在首尔江南区、蔚山、庆尚南道昌原等地。该事实在2016年文化体育观光部对韩国足协进行审计时被查出,但当时未对外公开,直至14至15年后、即审计发现10年后才公之于众。
向裁判提供性招待的行为发生在赵重渊Jeon (Chairman)任内,而文化体育观光部的审计与查处则是在郑梦奎Jeon (Chairman)上任后的2016年进行的。韩国足协方面表示:“协会文件保存期限为5年,该事件距今已逾15年,难以全面核实所有细节。”但同时强调:“鉴于社会标准提高,协会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法人卡使用的相关内部控制与管理监督指南,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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