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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性暴力,系通奸"高永旭涉性犯罪案件被传唤……突然喊冤 [Star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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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i Hyejin

*此内容由AI翻译生成。

高永旭/照片=明星新闻
高永旭/照片=明星新闻

前组合Lulla成员高永旭首次直接提及自身性犯罪案件,表达了其冤屈。

29日,高永旭在其X(原推特)账号上发文称:“我的报道末尾总是贴着关于我案件的标签,记者们究竟是否至少核实过内容再撰写,还是仅仅复制粘贴?”

高永旭表示,其首个案件始于2012年5月8日龙山区警察局,当时警方将案情以“已定论”的方式泄露给媒体。他回忆道:“仅凭单方面控告人的陈述以及警方武断泄露的报道,我瞬间无论真相如何,立即从所有节目中退出。”

他进一步主张:“最终在检察厅阶段,我提交了与控告人全部KakaoTalk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案件最终以‘无嫌疑’结案。”他还称已向警方提交相同KakaoTalk证据,并指出此后有经篡改、对其不利的KakaoTalk内容被媒体曝光。

关于控告人一事,他指出:“最终控告人提交了‘不予处罚申请书’,并撤回了起诉”,但当时有利内容并未得到恰当报道。

高永旭/图片=明星新闻
高永旭/图片=明星新闻

尤其针对过去围绕其的案件常被表述为“性暴力”一事,高永旭再次表达冤屈。他强调:“仅依据判决书所载事实书写即可。并非‘性暴力’而是‘通奸’(尽管这终究只是法院判决),请如实陈述事实,仅对可批判之处进行批判。”

此外,他主张首位控告人并非警方此前公布的“演艺界新人”,而是其参演节目中的实验摄像机出镜者。他还补充称,尽管控告人居住在金浦市,却向龙山区警察局提起控告;且控告人的熟人中,有一人的父亲正是龙山区警察局的刑警。

高永旭说明发文原因为:“如今再提此事或许意义不大,但希望至少能纠正被误传的事实。”他最后补充道:“还有许多话想说……未尽之言留待日后。”

另一方面,高永旭曾因于2010年分5次对3名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及强制猥亵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该案经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后,他成为首位佩戴电子脚镣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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