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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高法院最终确定了对张亨镇英丰顾问与MBK Partners(以下简称MBK)之间签订的《高丽锌业经营合作合同》的文件提交命令,此前一直笼罩在神秘面纱下的股份出售条件是否会在诉讼过程中浮出水面,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由此,英丰股东KZ精密提起的Joo Ju (CEO)诉讼也预计将加速推进。
据14日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于8月以不审理驳回张顾问方面的再抗告,维持了一审和二审要求向法院提交合同的判决。虽然未明确具体的提交日期,但法律界预测,鉴于最高法院已作出最终决定,作为文件持有方的张顾问方面将难以回避提交义务。
最受关注的部分是MBK购买英丰·张顾问方面所持高丽锌业部分股份的“看涨期权行权价格”及具体条件。
根据金融监督院电子公开披露信息,看涨期权的行权时点为“英丰·张顾问及MBK方面推荐的高丽锌业董事占据董事会过半数之日”与“公开收购完成之日起满2年之日”中较早的一天。由于目前英丰·MBK方面尚未确保董事会过半数席位,根据公开披露的标准,从公开收购完成满2年的今年10月中旬起即可行权。
此前,围绕看涨期权行权价格,市场上既有其固定为最初公开收购价格66万韩元的预测,也有报道称若公开收购价格上涨则看涨期权行权价格会下降,双方说法相互矛盾,猜测不断。如果确认行权价格显著低于高丽锌业当前在100万韩元上下波动的股价或最终公开收购价格,那么英丰方面在明知存在损失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签订合同这一争议可能会进一步发酵。
英丰股东KZ精密此前一直提出,若英丰董事会成员以过于有利于MBK方面的条件将公司核心资产——高丽锌业股份转让给MBK方面,则构成对公司和股东的损害行为,并就此提出了背任嫌疑。
法律界部分人士指出,不仅要看出售价格本身,还应同时审视英丰方面在处置股份时获得了哪些具体条件作为对价。因为如果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股份,但英丰并未获得相应的对价或经济利益,那么董事会成员是否违反善良管理人义务及忠实义务可能会成为核心争议点。
另一方面,MBK方面曾于2024年10月否认相关嫌疑。MBK方面解释称:“部分报道称高丽锌业公开收购价格越高,看涨期权行权价格越低,这与事实不符”,“看涨期权行权价格是反映高丽锌业经营权溢价后协商确定的固定价格”。
如果根据法院命令实际提交了经营合作合同并公开了详细内情,围绕出售条件适当性的英丰董事会成员法律责任之争以及高丽锌业经营权纠纷的走向,预计将迎来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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